各勘察設計企業: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監理統計調查的通知》(建辦市函〔2023〕163號)轉發你們,結合我市勘察設計行業實際情況,提出相關要求如下:
一、2022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調查年報
1.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且工商注冊地在我市(不含航空港區)均應開展統計調查年報工作。
2.各勘察設計企業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建議盡量于在2023年7月26日前上報,避免上報高峰期“網絡塞車”或“審核退回但系統關閉”等情況導致無法上報)按照建建辦市函〔2023〕163號的要求,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登錄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監理統計調查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統稱統計調查系統)填報各項統計調查數據,上傳經本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填報信息承諾書(建辦市函〔2023〕163號附件3)掃描件。
3.各勘察設計企業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項統計工作(統計員),認真學習《工程勘察設計統計調查制度》(詳見建辦市函〔2023〕163號附件1),正確理解統計指標涵義,審核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要特別注意各指標的單位(往年報送統計年報時,經常出現個別企業錯把統計指標單位“萬元”按當成“元”來上報,造成統計數據明顯失常,需要人工鑒別、電話核實、退回重報,影響整體數據上報),按時、準確上報統計報表,并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各單位統計員請于2023年7月10日前登錄鄭州勘察設計信息網(http://kjks.zzcea.com/)——會議回執(首頁右邊中間位置)填報本次統計報表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在“其他說明”欄內注明單位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4.各單位統計年報報送之后,要及時密切關注年報的報送狀態,2023年7月31日前,均有可能會被省、市審核退回。如查詢到2022年度年報為“地市退回”或“省級退回”狀態的,要及時查看退回原因,認真核實相關信息,盡早再次上報并繼續關注上報狀態。
5.年度工程勘察設計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億元人民幣以上(含)的企業,于2023年8月20日前通過統計調查系統,將經本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財務指標申報表,以及其它反映企業工程勘察設計收入的合法財務報表掃描件上傳,并將紙質版報送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送或報送材料不能準確反映工程勘察設計收入的企業,將不列入全國工程勘察設計收入排序名單。
6.統計報表系統供有關企業和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免費使用。用戶可在統計報表系統首頁下載操作說明,按照操作說明進行登錄和操作,如遇問題請與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工程勘察設計統計聯系電話:010-58934169。系統問題請聯系技術咨詢電話:010-88018812、010-88018813。
7.我局將于2023年7月20日~8月10日期間,對我市勘察設計企業統計年報進行審核。并于8月10日前通過統計報表系統將我市勘察設計統計報表數據報送至省住建廳。
二、2023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調查月報
1.2023年度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且工商注冊地在我市(不含航空港區)均應開展統計調查月報工作。
2.自2023年7月起,各勘察設計企業應于每月7日前,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登錄統計調查系統填報人員就業情況表。
3.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復核和匯總后,將于每月10日前通過統計調查系統報送本地區人員就業數據。
三、其他
1.請各勘察設計企業高度重視年報、月報統計調查工作,積極、主動、按時、準確上報年報、月報報表。
2.2022年度統計年報工作結束后,我局將通報年報報送情況:對積極申報、一次審核過關的企業進行通報表揚;對逾期未報年報企業、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列入資質動態考核重點核查對象,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3.自2023年7月起,將每月通報上月月報報送情況,對積極申報、一次審核過關的企業及統計員通報表揚;通報批評不按時報送及審核退回2次及以上的企業及統計員(無統計員的通報批評其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0371-67188925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監理統計調查的通知》(建辦市函〔2023〕163號)
2023年7月6日
附件_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監理統計調查的通知》(建辦市函〔2023〕163號).pdf